划拨地可以置入上市公司吗?
#?2)古井金豪以酒店房产及其所占土地使用权(长寿路700 号,沪房地普字(2005)第004160 号)做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借款18,000 万元,借款期限2005 年10 月31 日至2014 年10 月30 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借款余额为12,600 万元。根据古井集团和古井贡酒出具的说明,本次资产置换事项已告知相关债权银行。(3)上海古井金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拥有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普字(2005)第004160 号”位于长寿路700 号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在确定该块土地评估价值时,评估所根据上海市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按照扣除应补缴的30%土地出让金后,确认了该块土地的评估价值为16,450.49万元,评估增值346.58%。古井金豪成为古井贡酒的子公司后,将按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使用该块土地,对此古井集团与古井贡酒已出具相关承诺。 本次资产置换的法律顾问大成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1)古井金豪公司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未出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2)古井金豪公司的历次股权变动均合法有效,各股东的出资均已依法足额缴纳;(3)置入股权资产权属状况清晰,未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者权利,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4)在古井贡酒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置换前,应解除古井金豪公司向农行亳州市谯城区支行提供的抵押担保。 评析:1、拟置入上市公司的公司(古井金豪)为交易对方(古井集团)提供的抵押最迟应与股东大会召开前解除。古井金豪为自身贷款所进行的抵押无需解除。假使古井金豪为第三方设定了抵押是否必须解除?2、值得关注的是该块划拨土地评估价值高达16,450.49万元,占拟注入资产评估价值(30,100.83万元)的54.7%。3、本次资产置换的理由也显得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