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盘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盘查依据是:《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巡逻工作的任务 :
(一)维护公***秩序。特别是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大型公***场所、校园 周围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秩序。?
(二)对可疑人员依法进行盘问和检查,对可疑物品依法进行检查。?
(三)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四)提供社会服务。接受群众问询及口头报案、举报、控告,救助走失儿童、 老人、伤病人员及其他急难者。?
(五)组织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毁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进行 的治安调解。
人民警察简称民警,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中国人民警察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