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表现出多样性的特点,还规定了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秩序,尊重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