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后,原公司不给办户口档案转交,地点在北京延庆
1、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你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2、再按劳动合同法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并要求承担赔偿: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你是通过劳动仲裁的,人事局以没有用人单位的盖章为由,有一定道理,但也可能是不满意的表现。
4、此类事件本人办理过,就是这种做法。公司是有意为难你,你也只能有耐心继续打官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