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属于几手史料

法律属于一手史料

史学工作中,历来有把史料区分为第一手史料和第二手史料的习惯。

但区分的标准并不统一,有的学者采用的区分法并不科学。

而且,仅仅把史料区分为两类似乎也不够细致,在实际运用时会造成不便。

我们一般将材料分为第一手史料和第二手史料,前者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历史根据的史料;后者是指经过后人运用第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