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孩童被后妈虐待而死,大家觉得会怎么判?
首先该案当中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的罪名是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两罪的判罚如下:
虐待罪虐待罪中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中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在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司法实践中, 主要从主观故意区别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 如行为人出于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摧残和折磨的目的,在实施虐待行为过程中,不慎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身体 健康 的动机,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虐待也会发生死亡的结果 ,但一般来讲,因虐待致死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日积月累,如虐待成病,不给治疗。而故意伤害致死是连续故意的伤害,直至死亡。
而本案当中可以看得出来,继母对于小凯的行为本质上并非一个长期过程累计导致的死亡的结果,而是最后一次的殴打导致小凯死亡,所以个人认为对于犯罪嫌疑人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惩处。而且通过上述两罪的对比也可以看得出来,如果是虐待罪那么本罪的顶格判罚也就是7年,而故意伤害罪的情况下,顶格判罚甚至可以达到死刑!
去死,去死,这个女人就应该放在马路上被大货车撞死,最好撞的面目全非,太毒了这个女人,每个孩子都是天使啊,怎么这么狠心这样对他?那是一条鲜活的命啊,畜生死一万遍都不能解我的恨!!!!!!如果是我们这个地方的,我肯定天天去骂他,贱人,毒妇,最受不了儿童被虐待了,你不爱她可以,至少不可以伤害她啊!贱人,贱人,贱人,!!!!太气愤了看到类似这样的事情!!!!!
泉州惠安五岁男童被后妈虐待致死的新闻引发网友的愤慨,目前后妈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于后妈虐待男童致死,这个在《刑法》上可能有两个罪名比较直接相关,分别是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
虐待罪规定在《刑法》第260条,根据规定,虐待家庭成员,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伤害罪则在《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罪名不同,刑罚结果差距很大。一个是2至7年有期徒刑,一个则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两个罪名的区分来看,虐待罪 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 。根据目前的新闻报道来看,男童后妈长期对孩子实施虐待,符合虐待罪。但对于本次男童死亡事件来看,看到报道称男 童因内脏破裂出血而死, 如果是因为后妈这次的殴打行为导致死亡,那但就本次事件来说,那对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定罪量刑,更符合刑罚罪行一致原则。
毕竟,向如此恶劣的案件,判个两三年,估计网友都不同意吧!大家觉得判多久合理?
枪毙啊!不然我真的不解恨啊!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啊!你说如果那个孩子你不想要你可以送给我啊。干嘛把人家孩子给活活打死呢?可怜的孩子啊!下辈子投胎一个好人家。所以我说别动不动就离婚,要离婚就把孩子自己带着。别把孩子留给后妈带着。当然啦后妈也有的人挺好的。但是坏的后妈还是有的。我宁愿自己的孩子跟我吃苦受罪也不愿孩子跟着他的后妈。
人心都是肉长的,有的时候总是很难想得清楚,世界上怎会有一些人昧着良心做出一些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情。
人贩子贩卖小孩,坑蒙拐骗把小孩骗走,弄残废去街上乞讨。
这位母亲,不,这样的人不配做母亲,不配做妈妈,人都不配做。
这样的症状无法想象是怎么折磨,虐待出来的,孩子才5岁,才5岁啊,5岁的孩子能懂什么?
会不听话惹后妈生气吗,就算生气又怎么了,小孩子你只要大声呵斥两句,责骂一下就会很乖。
动手打我能理解,哪怕亲生孩子也会用打来教训,有的时候孩子实在判你不听话,打一下很正常。
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消息,后妈将受伤的孩子带到县城上班的地方藏在化妆品柜中,直到晚上时某将其送医时,孩子孩子奄奄一息。
孩子太可怜了,这么小的孩子,天真可爱善良,对这个世界还处于未知状态。
这个后妈太恶毒了,这样的人就应该一辈子关在监狱里,杀人偿命就免了,只要还活着就不让他离开监狱半步,好好反省自己的罪过。
每一个家庭的悲剧受伤害最大的永远是无辜的孩子,孩子可以成为婚姻家庭的调和剂,也可以成为婚姻家庭的受害者,家庭和睦的情况下,孩子是一个家庭的调和剂,婚姻失败的情况下,孩子成为大人之间自矛盾的受害者,常常说哪个人离婚了非常的不幸,但是最不幸的是孩子并不是大人。
又一起虐待儿童致死的案件发生在福建惠安,8月2日一名女子带着一名昏迷的男童到医院抢救,男童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医院方面在抢救的过程中发现孩子身上有许多不明伤痕,并非小孩玩耍摔伤的伤势 ,而是外力导致男童内脏破裂导致死亡的,医院方面报警随后该女子被警察控制,被警方控制的女子是孩子的继母,孩子的生母称多次去看孩子的时候发现孩子身上有外伤,大腿曾经被烫脱皮,周围的知情人也透露嫌疑人经常打孩子,有暴力倾向 。
这些年来有非常多的儿童被虐待至伤甚至致死的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发生都让旁人看来情绪非常的激动,每一次看到儿童被虐待的案件都会引起广大民众的愤怒,对施暴者的行为我们只能用残忍和畜生不如来形容,大家只能通过各种言语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但是对施暴者,大家没有处置的权利,这也许就是施暴者最幸运的地方了。
如果大众有惩罚没有人性的施暴的权利,我敢保证施暴者绝对会面临生不如死的处罚,甚至说有可能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毕竟对一个没有任何反抗能力什么事都不懂的孩子都能下重手,这已经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做得出来的行为了,只能说这种人心理扭曲到了变态的地步,属于心理和精神残疾的废人。
在众多虐童案件当中,有一个***同的特性,那就是婚姻破灭的家庭,离异的家庭的孩子受到虐待的几率远远大于正常家庭,也就是说一般孩子被虐待基本上都是夫妻离异的结果,甚至非常多的都是因为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导致继父继母对孩子的发泄不满进行各种虐待,说白了这种就是不属于正常家庭里面才会出现。
国家有法律规定对虐待儿童的相关处罚规定,但是对于这些问题并没有对 社会 中一些变态的人有震慑作用,还是有很多心里变态的畜生会无视法律而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来,我们希望的是对虐待孩子的人进行重罚,不管伤害深浅,一律进行重罚,只有重罚才能真正的震慑这些禽兽不如的东西。
我们也希望对一些相关人员进行重罚特别是拥有抚养权的生父或者生母,也需要进行连带重罚,因为这些人没有尽到保护好孩子 健康 安全的责任,大多数儿童被虐待的原因都是拥有抚养权的生父生母没有真正关心和爱护孩子让禽兽不如的人虐待孩子,所以这样的人应该跟虐待孩子的人同罪,只有重罚这样的人才能让那些不管不顾的人认识到自己的责任,最好的处罚方式应该恢复古时候的十大酷刑才能真正的有震慑作用,让虐童的人尝尝十大酷刑的滋味,只有这样才能解恨。
对于这种案件,为什么会在我们 社会 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原因就在于我们的法律量罪太轻,不要说告慰可怜的孩子,就连活着的人也难以从精神上得以安慰!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五岁的孩子,长年生活在极度恐惧中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折磨。每次亲生母亲来看望自己,心里面没有一丝欣喜,而是害怕亲妈走后继母的疯狂虐待。
想想这个五岁孩子在世时所受到的非人折磨,我们除了愤怒,还是愤怒!我们无法理解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对自己儿子有没有一点的关心?孩子的爷爷奶奶对孩子有没有一点的疼爱?尤其是这位亲生母亲,在听到自己孩子哭诉的时候,为什么不能通过法律程序将孩子接回?哪怕她们对孩子有一点的留心,相信这个后妈也不敢如此胡作非为。恰恰是这些亲人的冷漠,是孩子冤死的间接帮凶!
对于这个亲手将孩子折磨致死的后妈,我个人认为法律不应该给她活路,死刑立即执行是对她最好的惩罚,也是告慰死者的唯一选择。我们的法律不能在面对虐待孩童者的问题上太过软弱温情,我们所有刀下留人的行为,都是对无辜冤死孩子最大的残忍!
看到这件事,心情说不出的复杂,可怜无辜的孩子,狠心恶毒的继母,造成这样的结局,应该谁来买单,客观态度评价,孩子的继母虽然十恶不赦,但是孩子的父亲的责任脱不开,做为一个父亲,自己的老婆对待孩子这样的态度,他难道看不到吗?看孩子身上的伤,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的虐待,当孩子受到虐待的时候,你作为父亲在哪?又采取了什么行动,我可以说,就是冷漠,漠不关心,才造就这个狠毒女人的肆无忌惮,弄这么个悲惨的结局,至于这个继母应该怎么判,做为一个有正义善良的人,都知道,这个继母该判死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她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咋办,好办,拖出去午时三刻问斩
什么是儿童那就是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他只知道好玩吃喝玩乐,小孩好动是因为他在慢慢成长开始有思想开始对身边的事物产生兴趣,所以他对什么都感兴趣他不管好的坏的安全还是危险都会去触碰,这个时候身为父母的我们都觉得这孩子不老实不听话,就得打就得骂,你就算是打他骂他在他心里只会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得到改善,要想使自己的宝宝听话打骂是最下等做法…
如果他什么都懂他就不叫儿童啦!那就得叫神童啦!
你身为人母不懂为母之道,令人发指准备上法场吧!!!
五岁幼童被虐待致死。
我的观点:其后妈应当对幼童的死亡承担完全的责任。
虐待,是故意。虐待致死,等同于故意伤害或故意杀害。所以,如果最后情况属实的话, 该幼童的后妈当承担伤害罪或杀人罪的法律后果。
1.幼童被虐待而死的整起事件,还需要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和最后公布才能真相大白,现在人们还只是猜测。虐待和故意伤害或杀害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都有不同,所以最后幼童后妈的行为属于哪一个还不能定论,应当被判什么罪行由法律说了算。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犯虐待罪的,刑罚一般在2年,如果虐待致重伤、死亡的,刑罚在2年以上7年以下。
2.该幼童后妈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应该是虐待,还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法律判断一个犯罪,主要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即故意或过失。幼童的后妈虐待孩子,出于故意是无疑的。但是,可能会有这种现象,她对孩子进行虐待是故意的,而,对孩子的死亡是没有预想到的,即她对孩子的死亡不存在期待,所以不是故意的。孩子的被虐待而死亡,出乎她的预想,对她来说是个意外。这种情况下,她的行为就不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害,而仅仅是构成虐待致死。
如果后妈是出于要孩子的命,采取各种虐待手段对待孩子,造成孩子死亡,则后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
总结:五岁幼童被后妈虐待而死,表面上看,后妈的该虐待行为具有长期性,所以,虐待罪是一定成立的。至于是否成立故意伤害或故意伤害致死罪,需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部门审查、核实、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