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的法律形式具体都有哪些?含义是什么?
秦朝的法律形式主要有:
(一)律:律即法律条文,系国家正式制定、颁布的成文法;
(二)命、令、制、诏:命、令、制、诏是皇帝代表国家或政权发布的法令、文告或制度;
(三)程:程即规章、章程、程式的简称;
(四)式:式即程式、格式,是审理案件程序的司法规则或文书程式;
(五)课:课是关于检验、考核、督课方面的专门法规;
(六)法律解释:秦朝严格规定,一律由官府或官吏统一解释法律。由于这种解释是代表国家对法律条文等内容作出的官方正式解释,因而与法律条文等内容本身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判例:判例即判案成例,是各级司法官员运用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成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