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前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是指法律的实施即法的遵守或法的适用上平等, 而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一、凡是我国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 依法平等地享受法定的权利和承担法牟的义务;二、任何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都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保护, 他人不得侵犯;三、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为什么在立法上不平等?有人认为可以从两个角度看:

第一,从国家的角度看。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所以立法是统治阶级针对被统治阶级的,立法的平等只对统治阶级内部而言,对被统治阶级必须专政,不能让他们参与立法,因此立法对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而言是不平等的。

第二,从公民的角度看。公民不等于人民,罪犯虽然犯罪,但仍然是公民,因此不可能所有公民在立法上都平等。并且即使是守法公民,也不一定人人能够行使立法权,因为按照我国宪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代表才能直接参与立法,所以公民必须成为全国人大代表才有立法权。因此,立法对于公民来说也是不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