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法律分析:

血缘关系:如果两个人有三代内的血亲关系,不论是直系还是旁系的,只要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关系的是禁止结婚的。我国婚姻法中禁止结婚的疾病患者有两类:一类是法律明确列举的,即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

二类是法律作概括性规定的,主要指在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麻风病是接触性的恶性传染病,患有这种疾病的人结婚会传染给对方,并遗传给后代,这对于对方、对子孙后代,甚至民族的健康都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法律明确规定麻风病患者不得结婚,但已经治愈者不受此限。法律上作概括性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主要指精神失常未经治愈、先天性痴呆以及某些已被实践证明不应结婚的传染性或遗传性疾病。对确定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应具有充分的科学根据,并应进行医学上的专门鉴定。

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衍生问题:

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指哪些?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相关法律没有规定。

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