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懂法律的来拿分

1.法律上不承认,现在中国在法律上早已不再承认所谓的事实婚姻了。所谓的事实婚姻其实是中国过去的一个法律概念,那个是为了保障一些***同生活了很多年的人的权利而做出的权宜规定,但是从94年起,就不再承认这个了。所以在这里,因为双方无结婚证明,故婚姻关系不成立。

2.因为在这里,婚姻关系根本就不成立,所以若男方硬来,是构成强奸的。

3.如果办理了结婚证明,女方因感情不合也可以不回男方家里,但这样,一旦分居两年,就符合了离婚的条件,当然,是不是要离婚,还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如果没办理,那么,法律根本就不承认这个婚姻,女方想去哪儿去哪儿,别人不应当来干涉。

4.男方来把小芳抢走,要看后面具体对其做了什么事情,如果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那么就是强奸,如果是关押起来,那么就构成非法拘禁。至于小芳的哥哥被打伤,要看具体的伤情如何,如果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那么就构成故意伤害了,如果没有,那么可以去法院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等等。

5.女方确实应当将打手送到派出所,派出所的行为若真如你所说,那么是不妥的。

6.民事纠纷找法院,也可以找村委会调解。

7.可以去上访,也可以去行政诉讼。

8.找河北派出所,根据法律的一般性规定,在哪儿发生的事情就在哪儿报案。但如果是只是民事诉讼,那么就要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到河南的法院。

9.按照法律的规定,派出所只要知道了类似情况,均应自动介入,以保护社会的安宁,维护人民的权利。

10。该报案报案,该起诉起诉,尽快把女儿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