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战略方针
(5)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到本世纪末,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发展;各类专门人才的拥用量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再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现代化。
90年代,在保证必要的教育投入和办学条件的前提下,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具体目标是:
--全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大城市市区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积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中城市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广大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
--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校在校学生人数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普遍接受不同年限的职业技术培训,使城乡新增劳动力上岗前都能得到必需的职业技术训练。
--高等学校培养的专门人才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集中力量办好一批重点大学和重点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基本上立足于国内,教育质量、科学技术水平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
--全国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使青壮年中的文盲率降到百分之五以下。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分阶段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
(6)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应采取深化教育改革,坚持协调发展, 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办学效益,实行分区规划,加强社会参与的发展战略。
--在教育事业发展上,不仅教育的规模要有较大发展,而且要把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结构选择上,以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大力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把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初、中级人才摆到突出的位置。
--在地区发展格局上,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经济、文化发达地区率先达到中等发达国家80年代末的教育发展水平,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教育。
(7)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大力加强。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积极进取的精神,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落到实处。要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政府、社会、家长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制止学生的辍学。对招用学龄儿童和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坚决依法制裁。
发展基础教育,必须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普通高中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要多样化。
(8)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贯彻积极发展的方针,充分调动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兴办多种形式、多层次职业技术教育的局面。到本世纪未,中心城市的行业和每个县,都应当办好一、两所示范性骨干学校或培训中心,同大量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相结合,形成职业技术教育的网络。
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应以发展初中后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对不能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实行职业技术培训;各地要积极发展多样化的高中后教育,对未升入高等学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普通中学也要分别不同情况,适当开设职业技术教育课程。
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都要主动适应当地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要在政府的指导下,提倡联合办学,走产教结合的路子,更多地利用贷款发展校办产业,增强学校自我发展的能力,逐步做到以厂(场)养校。
要认真实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制度。优先录用经常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学生就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应在获得岗位资格证书后上岗。对未经培训已就业的,要进行岗前培训。
(9)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发展科学技术文化和促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90年代,高等教育要适应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发展的新路子,使规模有较大发展,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效益。要区别不同地区、科类和学校,确定发展目标和重点。制订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和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各种类型的学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层次上办出特色。要大力加强和发展地区性的专科教育。特别注重发展面向广大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的专科教育,努力扩大研究生的培养数量。要基本稳定基础学科的规模,适当发展新兴和边缘学科,重点发展应用学科。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力争在下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和管理方面,达到世界较高水平。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对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面向经济建设,坚持同教学相结合。要根据不同条件,大力开展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咨询服务,兴办科技产业,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加强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研究,组织精干力量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发展高新技术任务。要有计划地建成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促进相关学科的科研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与科学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努力研究和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出贡献。
(10)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生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制度,对不断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90年代,要适应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积极发展。要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作为重点。重视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国家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制度、证书制度、资格考试和考核制度、继续教育制度。
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积极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全面提高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抓紧扫除青壮年文盲,坚持标准。讲求实效,把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结合起来。各级政府要增加扫肓拨款,设立扫肓基金,并加强领导,把扫肓任务落实到乡、村。
成人学历教育要加强和普通学校的联系与合作,努力体现成人教育的特色,注重提高质量。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各种成人教育机构。可以发给毕业生写实性学习证书;毕业生要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文凭考试或自学考试。要完善和发展自学考试制度,鼓励自学成才。
(11)重视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中央和地方要逐步增加少数民族教育经费。对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要采取倾斜政策和措施。在国家安排的少数民族地区各项补助费及其他扶贫资金中,要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发展民族教育。对志愿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待遇,各地要制订优惠政策。认真组织和落实内地省、市对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各民族地区要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教育的路子。
(12)重视和支持残疾人教育事业。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教育作为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采取单独举办残疾人学校或普通学校招收残疾人入学等多种形式,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特殊教育经费,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要对残疾人学校及其校办产业给予扶持和优惠。
(13)积极发展广播电视教育和学校电化教学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要抓好教育卫生电视接收和播放网点的建设,到本世纪末,基本建成全国电教网络,覆盖大多数乡镇和边远地区。
(14)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发展和管理教育的成功经验。出国留学人员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国家要给予重视和信任。根据“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继续扩大派遣留学生;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在外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支持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研究,鼓励他们学成归来,或采用多种方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改革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和管理办法,加强我国高等学校同外国高等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外学校或专家联合培养人才、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大力加强对外汉语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