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要有法律事实就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完全正确!
1、这是由法律事实的定义所决定!
2、法律事实的定义: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3、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上存在很多的事实,并不是所有的事实都是法律事实,只有当某一事实符合了法律规定,并能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时,它才能称之为法律事实!
4、法律事实的主要特征,就是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
当然同样的事实,在某国可能是法律事实,在另一国可能就不是法律事实,这主要是由不同国家的法律规范所决定的。比如:有些国家规定穿某服装上街是违法的,有的国家则百无禁忌等等。同样是举行结婚仪式,有的国家规定在教堂举行婚礼即完成了法律上的结婚手续,而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到法定机关登记,如此一来,同样的仪式,是否产生夫妻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不一定。
5、又例如:洪水发生后,引起某人损害,但若某人未与保险公司在此之前建立保险合同关系,就不可能直接引起保险赔偿关系。可见,有的事实发生后并不必然成为法律事实,从这个角度来讲,事实要成为法律事实有其法律前提——如在这个事实之前存在一个具体约定,如买卖合同、保险合同等,并且这种合同约定不违法,这样,一个事实发生后,由于它符合法律及当事方约定的情形,所以才成为了法律事实。
但有一个概念是明确的,一个事实只要在某国的法律规范中可以称之为法律事实,就必然会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即只要有法律事实就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