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网络货运的政策
网络货运平台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1、明确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
2、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
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产品、满足社会***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一、网络货运平台交税方式整理如下:
(一)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由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按月代会员向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将完税凭证转交给会员。
(二)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收入不属于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无须申报。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应按月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缴税款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具体报备的有关事项由各省税务局确定。
二、网络货运平台税收特点包括:
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
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
三、网络货运有哪些现状需要解决:
1、规模小、影响力仅限于当地,很多地方政府没有制定类似财政返还政策;
2、出现一些物流企业虚构业务,为下游虚开发票、并骗取财政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