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

很长时间不敢看电视剧《隐秘的角落》,以为它是恐怖片,亦或是谍战片。经不住“头条”反复推荐,终于花一个星期看完它了。12集短剧,一个星期看完,因为剧情太深刻了,总是让我联系到以往的一些认知,那种感觉就像看《天道》,喜欢里边的角色,崇拜“丁元英”。

俄文艺理论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事实上,剧中的故事每一刻都在现实中的不同地点上演,从艺术中获得启示之后,更重要的是教会我们个体如何在生活中去应用,如何与人相处,如何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一部短剧,死那么多人,很戏剧,也很真实。其中朱晶晶的死是最遗憾的。

朱晶晶的死,可以避免吗?如果她有“认错”思维,我认为朱晶晶的死是可以避免的。

她是男主朱朝阳同父异母的妹妹,是与朱朝阳争夺父爱的主要对手。同时,她还是天真的小女孩,涉世未深,三观尚不健全。她骄纵,蛮横,没有礼貌,是一个非常不讨人喜欢的女孩,但这些不足以致死。

剧中,在朱晶晶最后坠亡的时刻,她嘴里吐出来的一句句话像刀子一样,一次又一次的刺伤朱朝阳的内心,她根本没有明白自己处于何种境地,还挑衅的站到窗户边上…最后她死了。是意外还是他杀,就看大家自己的解读了。

在这里,谁的错?都有错,如果是他杀的话,法律上朱朝阳的错最大。但我想分享大家一个观点:人死了,对错的甄别对她本人已经没有意义了。如果当时朱晶晶有“认错”思维,或者说她不要那么任性、娇纵,我想,她可能就不会死。

这里,我们需要树立一种能够在关键时刻保护好自己的对错观:即谁的损失最大,谁的错。

说一个李嘉诚的例子:1996年,悍匪张子强经过周密计划,绑架了李嘉诚的儿子李泽钜。在与悍匪斡旋的过程中,李嘉诚反复强调:“是我的错”。可明明是张子强违反了法律,绑架了他的儿子。李嘉诚为什么要这样说?

分析一下就知道了——从法律上来说,肯定是张子强错了,所以张子强要为他的行为坐牢,接受法律的制裁。但如果站在李嘉诚角度,这种事情也许通过加强安保等措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却没有做。而且在矛盾纠结中,不停地指责对方,甚至要挟对方、激怒对方,对解决问题是相当不利的。最终,李嘉诚花了10.38亿元赎回了儿子。如果绑匪撕票,即使用法律制裁了张子强又有什么用?损失已经发生,且无法挽回。这就是“认错思维”。

科斯说,我们不应该把问题看作一方伤害另一方,而应该把问题看作是双方都在争用稀缺的资源。所有的伤害都是相互的,不是一方伤害另一方,而是双方都在争夺稀缺的资源。

剧中朱晶晶和朱朝阳,争夺的是他们的父亲,在争夺父爱的过程中,朱晶晶的代价太大了。

李嘉诚和绑匪争夺的是李泽钜,如果争夺失败则是两败俱伤。

最后回到我们每个人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事——争夺资源,如果一件事关系到自己利益,而且万一发生损失时,对自己影响比较大。怎么办?

无论是法律上谁应该负责,只要对你有影响,有损失,那么就应该“怪”自己,然后想尽一切办法避免这样的事发生。损失发生了,责怪,抱怨,后悔都是毫无意义的。有些事情看似解决了,但你的损失却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