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性骚扰该如何保护自己

一定要义正言词的拒绝 不能有一丝的心软 性骚扰是一个严峻而现实的话题。性骚扰的行为具有私密性,因此举证困难,有的人即使受了侵害也不愿讲,但性骚扰却不可小视,它使被骚扰者(尤其是女性)的心灵受到伤害,影响了被骚扰者的正常生活。2005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面对性骚扰,如何保护自己?记者邀请广东拓进律师事务所陈荣律师为女性们支招。

如何面对职场性骚扰?

案例:小珍是某公司一名女职员,坐在她旁边办公的是一位老职员徐某。因为小玉刚进入公司不久,公司还没有给她配备电脑,因此,她与徐某暂时***用一台电脑。刚开始时,因为坐得较近,小珍与徐某偶尔有手脚接触,小珍没怎么在意,后来她发现徐某总是有意地抚摸她的头发或者抓抓她的手,甚至低声跟她讲一些黄色笑话,小珍开始觉得不安,在工作时注意离徐某稍远一些。有一次加班,办公室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徐某左右看了看,靠近小珍并把手按在小珍的手上,小珍一惊,便急急忙忙起身回家了。回到家后,小珍还收到了徐某的暧昧短信。

有一次小珍休假后回来上班,刚坐下,徐某就递上一张写着诸如“很想你”之类的纸条给她,小珍当时非常恼火,但又不想与徐某闹僵,只好假装没事发生,平静地把纸条撕掉。每想着这些事情,小珍的心情就非常糟糕,工作中还出了几次小差错,受到了上司的批评。究竟要不要揭发徐某的行为,小珍犹豫不决。

支招:女性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中,应树立自尊自强意识、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创造较好的人际关系,善于与他人合作,善于鉴别他人言行,使周围的人不会认为你是弱者。

要有不卑不亢的处世态度,当发觉对方有性骚扰的企图时,要把自己的拒绝态度表示得明确而坚定,不可有丝毫犹豫不决。对于异性的不礼貌、不尊重,不可姑息和马虎,应坚决拒绝不适当的交往方式,不可过分顾及面子。要告诉对方,你对他的言行感到非常厌恶,并告诫他,若一意孤行,必将会产生严重后果。对那些总是探询你的隐私,奉承讨好你,以及对你的目光和举止有异常表现的异性,应特别警惕,尽量避免与其单独相处。应明确自己的社会角色、工作角色,不能与个人“私情”相混淆。

对于对方传递的“纸条”或发送的信息,应保存作证据,而不是撕毁或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何面对公***场所性骚扰?

案例:盛夏时节,女性衣着清凉,一些“公交色狼”乘机猛伸“咸猪手”,李女士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李女士说,那次她穿了一件露背无袖衣和一条短裤,由于车上非常拥挤,她只能在公交车的过道上站着。不久,李女士感觉背后有人紧紧贴上她,有热气吹到她的后脑上,她回头一看,发现是个男青年,她便向前挪了几步,过了一会儿,那个男青年又紧贴上来。她又气又怕,不敢吱声。那个男青年见她没反应,胆子也大起来了,竟然用手摸她的屁股。李女士忍不住了,大声呵斥:“你干什么,再碰我就不客气了!”声音很大,车厢里的人都听到了,那男青年一愣,随即抛出一句:“神经病!”便把头转向窗外。在下一个公交车站,李女士快速下车了。

支招: 夏天,女性最好不要穿过于薄、透、露的服装,这样会使自己易成为性骚扰的目标。

现实生活中,在市场、车站、公***汽车上、游泳池等特殊场合,往往易出现性骚扰者,对遭遇的骚扰行为要给予坚决的反击,使骚扰者知道,你不是好惹的。

在公***场所,倘若遇到坏人用挑逗性的语言、神态和动作来调戏,可视而不见,让其自讨没趣。对那些死皮赖脸的纠缠者要严厉警告,实在不行就叫保安人员来处理。对那些动手动脚的流氓,应当从自身安全考虑,警告他们,并且向周围群众揭露其丑恶行径,以引起周围群众对他们的斥责和愤慨,从而得到大家的帮助。如果他们继续为所欲为,要即刻报警,如果无法报警,要马上高声呼救,并记住对方的特征,如方言、容貌、个头等等,并设法留下证据,例如可把他咬伤、抓伤等,使用此方法必须注意力度及攻击的身体部位,慎防防卫过当。

遭遇性骚扰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般女性遇到性骚扰,都不愿意报案,甚至都不好意思向别人诉苦。这可能与一些女性的传统道德观念有关,她们会认为这是见不得光的事,由于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希望 “息事宁人”,但这样做会纵容一些不法分子。因此,面对性骚扰,女性应该勇敢地站出来说“不!”

性骚扰在法律上一般表现为人格尊严被侵害,身体权受损害。作为被性骚扰的对象,可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方面寻求法律帮助。

民事方面:根据《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有关规定,公民的身体权、人格尊严权受非法侵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假如公民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遭受性骚扰,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身体权受侵害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方面:《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因此,被骚扰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请公安机关对性骚扰者给予治安处罚。

刑事方面 :性骚扰严重的,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如“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这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它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身权利,人格尊严和社会秩序。依照《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冯春琴

常见的性骚扰行为

身体接触 不必要的接触或抚摸他人的身体,故意擦撞,强行搭肩膀或手臂,故意紧贴他人等。

言语挑逗 故意谈论有关性的话题,询问个人的性隐私、性生活,对别人的衣着、外表和身材给予有关性方面的评语,故意讲述色情笑话、故事等。  

非言语行为 

故意吹口哨或发出接吻的声调,身体或手的动作具有性的暗示,用暧昧的眼光打量他人,展示与性有关的物件,如色情书刊、海报等。

  以性作为贿赂或要挟行为 以同意性服务作为借口给予一些利益,或是以威胁的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