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的作用与效力
法律分析:林权证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作用与效力:(1)保护林权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2)作为调处林权纠纷的主要依据;(3)征占林地和林地流转的必备条件;(4)申请林木采伐的要件;(5)明晰产权的依据;(6)资产评估、作价入股、抵押的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 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森林、林木、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