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多少部法律?我国的立法程序是怎样的?

N部。多得吓死人,先从根本大法宪法开始: 1、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3、中华人民***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6、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7、地方各级人民政法组织法 8、人民法院组织法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9、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公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0、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刑法修正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 民法通则 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担保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继承法 收养法 婚姻法 民事诉讼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三资企业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价格法 审计法 会计法 中小企业促进法 预算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 个人所得税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 对外贸易法 环境保护法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 劳动法 公司法 国企破产法 票据法 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保险法 海商法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国籍法 领海及毗连区法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缔结条约程序法 仲裁法 法官法 检察官法 律师法 公证暂行条例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公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等等,这些只不过是九牛一毛,还有成千上万部,太辛苦了我就不找了,以后可能都会接触的。 至于今年出台的法律有两部很重要,一部是新出台的公司法,一部是新出台的证券法。 我国现行的立法程序: 1.提出法律议案,即享有法定权限的国家机关和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有关法律议案或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某项法律的提议。 2.审议法律草案,即立法机关对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议案进行审查、讨论。 3.表决和通过法律草案,即立法机关对经过审议的法律议案进行表决,是立法过程中最具决定性的阶段。 4.公布法律,即立法机关将活的通过的法律按照法定的形式公之于众。法律的公布全由公家主席来行使。法律的法定公布形式是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公布全文,传媒可予下载。 立法程序 (1) 提案。提案权属于谁,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国家提案权专属政府,如奥地利;有的国家只有议员才可以提出议案,如美国;有的国家,政府、议员皆有提案权;还有的国家无限制,上至国家元首,下至平民百姓,从政府部门到社团组织,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以提出法律议案。 (2) 辩论。议会审议法案要依据一定的议事规则进行公开辩论。辩论一般要经过三读(也有“一读”或“二读”的),以英国为例,其下院的一读只宣布议案名称,使之付印,不进行辩论。二读是关键,即在确定议案的重要原则之后交由有关委员会审议;受理该委员会要逐条逐款审查并向议会提出报告。报告。三读是在委员会审理和报告的基础上对议案的内容进一步进行辩论,然后表决。实行三读的国家还有丹麦、芬兰、德国、美国、泰国、菲律宾等。各国在“读”的具体程序或者方式上多有不同,但目的却大同小异。 (3) 通过。立法机关对立法议案表示最后同意即为通过,英国等少数国家,所有法案都以简单多数票通过。多数国家,宪法性法须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其余以简单多数通过。法案的表决可就整个议案进行,也可分内容逐条进行;通过的部分进入下一道程序,未通过的部分则为废案。有的国家的某些法案,议会通过后还须全民公决。 (4) 公布。法案由议会表决或者全民投票通过后,一般还要经国家元首签署并以一定形式公布后才能成为正式的法律。对议会通过的法案,国家元首应在法定期限内签署(有的还要务求行政首脑、主管部长附署),或要求复议,或予以否决;对全民公决通过的法案,国家元首在法定期限内签不签署都要生效。在瑞士,法案经两院通过后要在官方的“法律汇编”刊行5天后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