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也有生育权,妻子擅自终止妊娠,应该怎么办?
近日,一则因妻子私自打胎,被丈夫起诉法院,告妻子侵犯自己生育权,这条新闻在网上引起热议,许多网友不予理解,女人的子宫,什么时候要服从男人的意愿。然而,我认为,身为男子,她的丈夫,应该遵从妻子的意愿。首先,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一方不愿意,生下来孩子也不会幸福。再者,孩子是女人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她有决定权。最后,夫妻相互商量,两人意见一致才是最好时机。
一、孩子是爱情的结晶,一方不愿意,生下来孩子也不会幸福
两人情到深处,自然想在一起,孩子是两人爱情的结晶,是爱情升华,当一方不愿意生孩子,那么两人之间一定有问题,男子想办法解决问题,光凭法律手段,让妻子为其生孩子,却让人不可理解的,法律无情,而孩子是有感情的产物,退一万步,孩子生下来了,孩子会幸福吗?所以这是不可理解的。
二、孩子是女人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她有决定权
孩子在女人子宫孕育是个月才能离开子宫自己存活,在这是个月时间,女人是很辛苦,很坚强。而且,人人都知道,生孩子是非常凶险,相当于去阎王殿走一趟,有的为了生孩子,把命都给丢了,所以,女人完全有权利决定是否愿意生孩子。
三、夫妻相互商量,两人意见一致才是最好时机
当妻子不愿意生孩子,就要和妻子好好沟通,毕竟孩子刚开始必须依赖妻子子宫生活,两人把问题关键解决,生孩子不就很容易吗?而男子却这个时候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作为妻子也是苦笑不得。男子,想办法解决妻子顾虑,让妻子主动愿意生孩子,才是做恰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