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法律事实和法律真实

在法律实务中有这样一种现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做出判决,当事人并不认可,并且认为法院是歪曲事实、枉法裁判。这其中原因很多,但多数是因为当事人主张的客观事实与法院认定的法律事实不一所致。

观事实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中存在的事物、现象和过程,它是一种本体意义上的范畴,无所谓对错之分。从哲学意义上讲即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种客观存在是不以人

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物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

况。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着重要的区别:1、

客观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它是法律规范的产物,可以说是法律规范设定了法律事实,没有法律就不会

有法律事实,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事实可以看成是人为设定的。2、客观事实无须证明,客观事实是一种客观实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法律事实是需要用证

据证明的事实,法律事实不仅是客观事实,而且它还是能用证据证明的客观事实。3、客观事实不产生法律后果;而法律事实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可以产生法律

后果。

这个是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区别

至于

客观事实与客观真实

如果说区别大致是主体是不同的

前说的是事后说是形容或者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