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负责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能包括自然资源的调查、规划、保护、合理利用以及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等。该局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
一、自然资源的调查与管理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全市的自然资源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土地、矿产、水、森林、草原等。通过调查,了解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为制定科学的规划和合理利用提供依据。同时,该局还负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防止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滥用,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城乡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承担着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在编制规划时,该局会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环境等因素,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该局还会对规划的实施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的有效执行,防止违规建设和不合理利用土地等行为的发生。
三、协调与合作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履行职责时,还需要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协调和合作。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同推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同时,该局还会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综上所述: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自然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全面的资源调查、科学的规划编制和严格的监督管理,该局致力于推动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乡规划的科学发展。同时,该局还注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同推进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规定: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条规定:
国家确定各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和国自然资源法》
第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