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脑血栓老人打的轻伤二级,老人应该复法律责任

1、如果脑血栓老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存在认知,并非精神疾病患者或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正在发病,那么该人应当对于自己将他人故意伤害至轻伤二级的后果,按照刑法234条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管制。

2、按照刑法72条的立法原则,对于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包括管制),可以适用缓刑。

必定被判处缓刑的情形是: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75周岁以上的老人。

可能被判处缓刑的情形是: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风险、判处缓刑对犯罪分子所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3、综合案情而言,老人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检察机关可能会认定犯罪情节轻、取得受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再结合犯罪嫌疑人身体的特殊疾病,而做出不起诉决定。

4、即便检方最终还是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如果属于75周岁以上老人,且法院最终并非以管制判刑,则其必定会被判处缓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并非必定被判处缓刑的情形的,如果对方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谅解,且知罪、认罪、悔罪,人民法院亦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特殊情况,结合犯罪情节、主观恶性、认罪态度,在法定原则内,可能会以自由裁量权最终判处其缓刑。

5、犯罪嫌疑人应承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因医疗行为所造成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犯罪嫌疑人作为赔偿义务人应当给付。

6、按照刑诉法254条的原则,监外执行需符合:患有严重疾病、怀孕妇女或哺乳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监外执行不至于危害社会,结合问题所描述的情形,该老人虽然脑血栓,但是能将人打成轻伤二级,恐难以符合监外执行的标准。不过最终如果其疾病恶化,经司法机关审查,在没有判处缓刑的情形下,还是有可能获得监外执行的。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72条、234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254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