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要求运营商上交收费方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第一章第12条规定,合同内容必须包含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但由于电信业务的特殊性(第一业务品种繁多,不能一一列出,第二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务定价有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等方式),运营商不可能在跟用户签订入网协议时完整和准确的列出,所以要求运营商必须通过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及时公布自己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