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刘建平案最后判了几年
法律解析:
在 安康 地区申请临时车牌的时候,应该准备好材料,在窗口处申请办理这个业务,也可以是在交警指定的APP上申请,但还是要在线下缴费领证件。那么安康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有什么规定呢, 网 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安康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材料 1、机动车车所有人身份证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4、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二、安康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条件 1、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 2、符合临时机动车牌证核发情形,资料齐全无误,需要上路行驶的。 三、安康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流程 1、网上受理:交管12 123 APP申请窗口受理:机动车所有人( 公司 委托人)现场办理 2、符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3、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 6、对符合办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条件的,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符合办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7、对符合办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条件的,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符合办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8、自提出办理申请起,申请人或者 法人代表 携带有效 身份证 件原件,到受理窗口进行实人认证。 9、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15天。 10、网上受理:自取或邮寄窗口受理:现场领取 四、安康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 行驶证 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安康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需要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文件,在当地的车管所申请业务就可以了,1工作日办结,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