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资本主义是契约社会

从自然法学派到历史法学派,只不过是对法哲学和法理学从不同角度所做的理论概括,而事实是西方各国在世界范围内先期实现了社会关系的契约化,并且是以资本主义方式实现这一变迁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现为一个庞大的商品堆集。”①既然资本主义把一切都商品化了,所有经济活动都要经过交换来实现,契约关系被广泛运用是自然的,似乎不必赘言。这里简要介绍一下西方社会生产组织内部关系契约化的早期过程,将有助于以后的分析。

大约从11世纪到15世纪,西欧封建主义达到鼎盛时期,同时城市手工业和商业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为了限制行业内部的竞争,保持生产和经营的稳定,手工业者曾普遍建立了行会组织。行会内部订有各种规章制度,从产品的数量、质量、价格到销售,从劳动时问到从业人数,都有具体规定,并伴之以一套严密的检查监督制度予以保证。在行会中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制度,手工业者被分为行东、帮工和学徒。他们之间的关系虽有一定的契约因素,但与封建主和农奴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更相类似。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手工业本身的发展,行会制度日益成为商品经济发展的桎梏。一些富裕的行东为追求更大的利润,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一方面突破行会的规定进行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又把持行会,利用行规阻挠帮工升为行东,使之成为自己的雇佣者。特别是商人阶层逐渐从手工业生产者中分离出来,定期向小的生产者收购产晶,到远方市场上销售,成为包卖主,割断了生产者和消费市场的直接联系。包卖商在集聚了较多资本之后,又反过来对手工业者和小行东进行渗透和控制。他们向生产者提供贷款、原料和工具:生产者则按时向商人送交制成品,并收取加工费,以致开始向工资劳动者蜕变。随着生产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到16世纪时,许多手工业工场就在这种简单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和手工业从属于商业资本的条件下逐步发展起来。少数大行东和商人转化为手工业工场的场主,而多数小行东、帮工和小生产者则被集中到手工业工场,变成了雇佣劳动者。这已经不再是手工业作坊中行东与帮工、学徒之间那种封建性的人身依附关系,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以工资和劳动力相交换的自由契约关系。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在城市手工业和商业中发展的同时,在农村也得到了发展。在中世纪的欧洲农村,农奴制占据着统治地位,其时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是封建领主剥削农奴的基本形式,农奴伴随着土地对封建领主处于人身依附的地位,庄园式的自然经济是其主要特色。中世纪末期,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手工业品与农产品之间的贸易日益扩大,使封建领地卷入商品货币关系的漩涡,引起了土地制度的变革。封建主为了购买城市的手工业品,迫切需要大量的货币,这就促进了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转化;而农奴为了交纳货币地租,不得不售卖部分农产品,由此加速了农村旧有经济关系的变化。少数富有者不仅在交纳赎金之后,改变了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而且通过对贫困者放债,积累起更多的货币。他们利用手中的货币购买破产者的土地,并向封建领主租地,士地集中起来以后,开始雇用少地或无地者。这种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方式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是,一部分封建主也仿效那些富裕农民的做法,把领地从租种者手中剥夺回来,用雇佣劳动代替依附关系;另一部分封建主则宁愿将领地租给大佃农,这种大佃农成为租地农业资本家。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租地农业家一经插在地主和从事实际耕作的农民之间,一切由旧的农村生产方式发生的关系就会消灭。租地农业家成了这种农业劳动者的实际支配者,他们是剩余劳动的实际剥削者,地主却还只与这种资本主义租地农业家发生直接关系,并只与他们发生单纯的货币关系和契约关系。”①资本主义契约关系就这样在欧洲农村得到了发展。

西方各国经济关系的彻底契约化,当然是在工业革命以后。以大机器的出现和广泛使用为标志的工业革命,首发于英国。经过一个多世纪著名的“圈地运动”,基本上消灭了小土地所有者,使成千上万失去土地的农民变成了雇佣劳动的后备军,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和国内市场。伴随着16世纪到17世纪地理大发现而来的殖民大掠夺,则为工业进步积累了巨额的资本并提供了空前广阔的世界市场。18世纪中期的英国拥有当时欧洲最先进的手工业工场,为过渡到机器大生产准备了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工业革命肇始于纺织业,织机纺纱特别是蒸汽动力机的发明,使劳动生产率空前提高;继而扩展到冶铁业、采煤业和交通业等领域,工业生产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工业革命使工厂制度在英国占据了统治地位,进一步改变了生产组织乃至社会结构。在手工业工场时期,手工业工人大都还同农村有着密切的联系,还有可能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而上升为小业主。机器生产的工厂制度则完全切断了这种联系和可能,使工人变成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谋生的雇佣劳动者。工业革命还进一步推动了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发展。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在对粮食需求的刺激下,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再次出现圈地高潮,史称“清扫领地”,把残存的独立小农、茅舍农、小租户最后扫除殆尽,进一步扩大了大地主所有制和大租佃农场的经营面积,资本主义在农业中取得了完全的胜利。美国、法国、德国等西方国家,虽然在具体道路上与英国不尽相同,但到19世纪中期也都先后大体上完成了工业革命,工厂制度成为工业生产中的基本制度。农业方面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整个西方经过几个世纪商业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发展,商业汇兑和银行业务、专业化的保险业务、规范化的财税征管、超出血缘藩篱的经济组织以及适合企业经营的复式簿记等,都发展起来,最后商业法和商业法庭的设立及整个法律结构的变化,使贸易和投资的风险减少,成为可以预期的行为。到19世纪的最后几十年,公司制的法人企业,经过早期政府特许的贸易公司、专营公司,更主要的是民间的合伙企业特别是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实业托拉斯和后来的股份公司,成为西方各国普遍采用的经济组织形式,契约成为其中最基本的纽带,而且变得愈益完善和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