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指挥中心:
负责受理“110”报警案件,接受人民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批评投诉,接受基层公安机关和执勤巡逻民警报告的紧急情况,调动有关警种、有关业务部门进行紧急处置;协助公安机关首长在处置突发事件、重大案件、执行各种重大治安保卫任务和警卫任务时进行统一指挥调动;组织落实党委、政府对公安机关下达的处置抢险救灾等指令;收集和掌握重要动态信息,及时整理上报或传递给有关部门,为领导科学决策、指挥提供辅助信息资料;指导、检查、协调各业务部门值班室的接处警工作和动态信息整理上报工作;负责节假日夜间的紧急工作和办理领导临时交办的有关事项。
政治处:
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组织、思想、文化、纪律、作风建设。政治处是局党委和行政领导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
纪检、监察: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督察对象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组织调查处理督察对象违法违纪问题和受理违反纪律问题的检举、控告及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述和复议申请;协调局党委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保廉工作。
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和民警履行义务、执行法律、法规和遵纪守法情况;监督公安机关和民警值班备勤、警务工作情况;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及民警枪支、警械、警车、警灯、警报器、公安标志牌等装备的使用情况;受理公民或组织对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制止民警现行违法违纪和损害人民警察形象的行为;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公安机关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
法制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执法监督;负责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核与拟定;办理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指导办理案件法律审核。
特警支队 负责维护巡逻警区治安秩序和公***安全;预防、制止和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参加处置灾害性事故;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任务。
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报;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工作;负责审核签发港澳台同胞出入境证件;承办本市外籍华人、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发证和台湾居民回内地定居的审批工作;负责外国人入境管理工作。
治安巡逻警察支队:
指导并执行治安行政管理;查处治安管理案件;负责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群防群治队伍的建设;负责监督指导金融、财税部门和部份关系国计民生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内部保卫人员的监管工作;负责《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对保安行业的管理;负责人口统计工作;规划人口基本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负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负责《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的实施。
宣传科:
负责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工作,负责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公安各项重大活动社会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各项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公安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宣传报道工作。
刑事侦查支队:
负责指导全市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重大、特大或跨市、县刑事案件;负责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档案工作;负责刑事侦察技术建设;开展禁毒、反黑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全市的金融、涉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并对全市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负有指挥、指导的责任;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交通警察支队:
负责指导、监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安全形势并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机动车辆安全检测和驾驶员的考核及机动车牌证、驾驶员牌证的核发和发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措施的规划;负责对高速公路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的预防和处置。
装备财务科: 负责全市公安系统各项经费、装备、交通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管理市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
信息通信科: 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的通信和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
警卫支队:
负责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主要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我市领导集体活动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信访科:
负责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办理、交下级公安机关办理或自行办理;并对本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下级公安机关的办理情况报告进行审核;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
警官培训基地: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和一线民警的实战必训,开展岗位培训等其他业务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训练业务。
公安消防局: 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各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审查建设项目消防设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市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