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红对应的清朝法律
一丈红为后宫中惩戒妃嫔或者宫人的一种刑罚。方式与打板子类似,但远比打板子残忍。它是采用了约莫6厘米左右厚度,长有五尺(大约166厘米)的板子杖打行刑对象腰部及以下的位置,直至腰部筋骨断裂,血肉模糊。远远望去只见猩红一片。因此名曰一丈红。
此种刑法轻则使人残废,重则由于伤口感染恢复不佳等原因死亡,而杖打期间受刑人神智清醒,只能承受痛苦,想死而不能。因此这是一个很残酷的刑罚,民间较为少见,多于后宫中品级较高者才有权施加此刑。例如皇帝皇后,太子太子妃,以及正二品以上的妃嫔都是有资格的。
在《后宫甄嬛传》中,华妃惩戒夏冬春时采用的刑罚便是一丈红,夏冬春也因此大腿被打断,终生落下残废。在剧中,华妃为正二品,而夏冬春最多是个五品的常在,因此华妃是有权利对夏冬春施以一丈红。
对于后宫女子来说,一丈红不仅是对肉体的摧残和折磨,更是心理上巨大的打击。女子一旦入宫,目的很明确,而被施予一丈红后,就算能侥幸活下来,残疾的身躯也无法再讨得皇帝的喜欢,这辈子只能在高墙之下,冷宫之中,寥落地在欺凌下度过余生。因而受过此刑罚的妃子大多选择自杀。
不过真正历史上有无这个刑罚还是有待考证,目前无论是史书还是野史都没表明历史上有使用过这个刑罚。因此或许这只是小说作者杜撰出来的一种刑罚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