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爱心专座是不是应该优先让座?
懂得文明礼让的,即便是坐了爱心专座,也会第一时间让座,当然最好是不去坐,毕竟有些需要爱心专座的人,并不容易看出来,比如早期孕妇。不懂得文明礼让的,你就是形成义务规范,作用也没多大。文明规范只是用于约束有文明规范的人的。
我爱心专座是为了让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有些帮助,让座是美德,不让座也是本分,这不一定要让,要按照事情而论。
在这车上,如果我没事,我是可以让给弱势群体,但是如果弱势群体却因为此座位问题,一定要我让,我的心里会不舒服。
所以 让不让是自己爱心的选择,不是法律性的强制要求。
近年来,乘客乘坐地铁、公交车因为要不要让座而引发的纠纷不少。但是,在众多让座纠纷中,不少人忽略了一个细节,无论是地铁还是公交车,“爱心专座”不同于普通座位,“爱心专座”让座,不能等同于普通座位让座。如果说,要求普通座位上的人给“老弱病残孕”群体让座,尚可以在道德范畴内讨论,但在“爱心专座”上,身体状况健康的普通人,就应该主动为这个弱势群体让座,这不是情分,而是本分。
按照地铁、公交车上的“爱心专座”的制度设计,享有“爱心专座”优先乘坐权的是“老弱病残孕”群体,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群可能惠及的范围更大一些。其他普通乘客上车时,应当优先选择非“爱心专座”座位乘坐,只有在没有“老弱病残孕”乘客使用“爱心专座”,且其他普通座位没有空座的情况下,普通乘客才可以使用“爱心专座”。
但一旦有“老弱病残孕”乘客上车后,那么普通乘客就应当把“爱心专座”让出来,供“老弱病残孕”乘客使用。
“爱心专座”,有一个“专”字,本身就有专属、专用的意思,具备一定的排他性。如果无视“专”字所涵盖的享有优先乘坐权的“老弱病残孕”群体,设置“爱心专座”的意义又在哪里?“爱心专座”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仅凭道德引导也许远远不够,应当进一步制订更加具体的“爱心专座”使用范围,明确其使用性质,建立奖惩体系,加大引导监督,让“爱心专座”的善意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