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法最新规定

自2021年2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包含了有关房屋继承权的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合法配偶优先继承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继承权应当优先归合法配偶所有。如果没有配偶或者配偶放弃继承权,则继承权顺序为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

2、引入了“公***财产”概念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将婚姻期间增加的房屋价值、婚姻期间***同还清的房屋贷款等视为夫妻***同财产,也就是“公***财产”。在离婚或者死亡时,应当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妻子或丈夫有权获得其中一半或者一份。

3、进一步明确了“遗赠”的规范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进一步明确了“遗赠”的规范,对遗嘱继承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遗赠房屋时,应当明确标示出该房屋,遗嘱应当载明房屋的位置、面积、权属证明等关键信息。

总之,新的《民法典》规定了更加明确、全面的房屋继承权规定,强调了合法配偶的继承权优先,并且引入了“公***财产”概念,进一步保护了夫妻***同财产的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继承顺序如下:

1、配偶继承。如果死者有配偶,则配偶继承的优先权最高。如果死者没有子女,配偶继承全部财产;如果有子女,则配偶继承全部财产的一半;

2、子女继承。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则子女继承全部财产,平均分配;

3、父母继承。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和子女,则由父母继承全部财产,平均分配;

4、兄弟姐妹继承。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则由兄弟姐妹继承全部财产,平均分配。

综上所述,如果死者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则由其他亲属继承,继承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子女、夫或妻的父母、夫或妻的祖父母、夫或妻的兄弟姐妹等。如果死者没有近亲属,则由国家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