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档案调到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
1、本人持身份证到和所在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到北京市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
2、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
3、由原档案存放单位将档案以机要方式邮寄到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
4、档案邮寄后,需及时向北京市人才中心咨询是否接收档案,并在档案接收后办理相应的人事代理,无需缴纳档案管理费用。
5、没有调档函及本人委托说明,他人是不能将档案从人事局取出的。
扩展资料:
个人存档办理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到档案管理中心开具调函,领取相关表格,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出示本人书面委托书;持《人才流动商调函》、《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回原档案存放单位调出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近期表现及生育调查表”需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盖章并放入档案;存档人员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封面及第一页内容。
2、将档案及行政工资介绍信、《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状况调查表》、《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一并交回档案管理中心,领取存档卡及存档合同,按规定交纳存档费(2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