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扰乱公***秩序属于治安违法。

法律分析

扰乱公***秩序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秩序。所谓“公***秩序”,主要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学习、工作、科研等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法的社会状态。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生产秩序、经营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医疗卫生秩序以及公***场所的活动秩序、公***交通秩序、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等。客观方面表现为扰乱公***秩序,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各种行为。扰乱公***秩序的行为有:(1)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的行为。(2)扰乱公***场所秩序的为。(3)扰乱公***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4)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5)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