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议的八议

又称“八辟”,古代为庇护统治阶级成员的罪行,规定如议亲(皇亲国戚)、议能(有大才能者)、议功(对国家有大功者)等八种人,给予减免刑罚特权的特别审议。

自《唐律疏义》确立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的“八议”制度以来,一直到《大清律例》,“八议”之法便成为皇亲国戚、功贤故旧、贵族官僚等八议之人逃避和减轻封建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八议之人犯罪可以堂而皇之、有法可依地享有“议、请、减、当、免”的特权。但是,随着专制统治的加强,到明清,特别是到了清代,“八议”之法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缩小,乃至载而不用,徒有虚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