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借款给企业的法律

1、企业与企业之间不能借款,早在九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就颁布了一份借贷通则,规定不允许企业之间借贷。这个规定至今仍未废除。但鉴于现在民间借贷火热的大环境,其实很多资金都是以私人名义流向企业。

2、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上述的规定,也出具过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企业之间借贷无效,返还借款本金,所滋生的利息由人民法院收缴上交国库。

3、总的来说,上述的规定已经严重滞后,适应不了现在的金融市场,也许不久将会更改,但目前至少明面上是禁止的,你可以寻求其他的方式达到同样的目的。

4.企业和政府之间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否可以借款,但类似的其实很多,只是方式不同,像政府集资,就是一种变相的借款。法院一般是予以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