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按一比一调休合法吗

法律分析:

调休不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正常调休的,应支付全勤奖的。调休当天是视同出勤的。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置的一项奖惩制度。一般公司全勤奖制度:1、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全勤奖。(⑴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⑵市场部属自行考勤,不计发全勤奖。)2、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不计时),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3、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4、不服从安排怠工、息工、擅自离岗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扣除本月全勤奖。1、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不能调休,只能结算加班费,无论哪种工时制度。

2、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

a:周末加班,可以用等时的工作日调休,但一般要在6个月内完成。(调休不成的,按最低2倍工资计发加班费)

b:工作日加点,指的是8小时下班之后又留下来工作的,这个也不能调休,只能计算加班费(按最低1.5倍标准计发)

3、实行综合工时制度的,无论周末加班还是工作日加点,都可以在周期内调休,只算最后一个总的工作时间,如果总时间超过的,要算加班费,统一不得低于1.5倍标准。

4、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不是以“时间”计算劳动成果,不存在“调休”问题,也不算加班,除法定假日外无需计算加班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衍生问题:

加班补助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加班补助规定的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