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是怎么定义的?

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对于嫖娼,卖淫者与嫖娼者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卖淫者能够自主控制和决定自己的行为,如果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强迫、胁迫或引诱与嫖娼者发生了性行为,可能涉嫌强奸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