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中的叶文洁为什么连杀两人才判无期?

首先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本人对电视剧《三体》中叶文洁的判罚结果还是比较认可和支持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说,叶文洁所犯下的杀人案涉及到了一个追诉期的问题,也就是叶文洁杀害杨卫宁和雷志成的时间发生在1979年,而她被捕也就是案发(自己交代罪行)时间却是2007年,这中间不仅相差了近28年,而且理论上也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最高20年的追诉期。

饰演不同年龄段叶文洁的两个演员

当然,如果按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相关规定来看,即便叶文洁所犯的杀人案超过了追诉期,还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年轻时的叶文洁割断绳索杀害杨、雷两人

不过,这个判处死刑的条件是“必须追诉”和“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那么叶文洁所犯下的杀人案可以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吗?很明显,并不满足。比如“必须追诉”中的第一个条件就是“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尚且不说杨卫宁和雷志成的遇害时间是28年前,就犯罪事实和经过来说,完全都是由叶文洁一人所言,其中的证据又在哪里?假如她当庭翻供,检察机关又有什么办法呢?

叶文洁被抓受审

更何况这起发生在28年前的“犯罪行为”当时并没有立案,如果不是叶文洁自供,谈何追诉?因此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对于叶文洁杀害杨卫宁和雷志成的犯罪行为,在电视剧《三体》中并未对其进行追诉也是合理的。至于本人为何如此笃定叶文洁并未因此受到追诉,那是因为剧中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最后是以“危害人类罪”将其定罪的(现实中没有这个罪名)!

叶文洁最后一次登上雷达峰

第二,《三体》电视剧中不以杀人罪判处叶文洁死刑,除了法律因素外,还有一个“人情”的原因。而这里的“人情”并不是人情关系,而是考虑到叶文洁的“统帅”身份,世界各国也不可能致其于死地。原因很简单:只要这个所谓的“统帅”还活着,也就相当于残余的三体组织是可控的,更何况这位“统帅”还是地球与外星文明建立沟通的首位使者。如果将“使者”处死,那三体世界情何以堪 ?他们会如何看待地球人类呢?

叶文洁手下手持小型核武

综上,以上就是本人比较认可和支持判处叶文洁无期徒刑,或者说是软禁更合适的主要原因。当然,之所以说“比较”认可和支持,原因是叶文洁所犯下的杀人案并非只有28年前的杨卫宁和雷志成一起,还有后期叶文洁指使手下杀死潘寒和持有放射性武器杀害或伤害多人的犯罪行为,这些案件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那早就够判死刑的了。不过谁叫叶文洁是三体组织的“统帅”呢,这个“人情”无论如何都是要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