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立案之后需要走什么程序

网上立案流程:首先登陆本地法院网;注册并登陆;选择创建网上立案;选各区法院、民事、起诉、他人申请;上传本人正面照、身份证正反面;添加原告、被告、证据信息;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信息、委托书、代理人执业证、证据材料;最后提交。证据材料有一份能通过就可以,不必全部上传。 网上立案后,接到法院通知后,请于五日内带纸质卷宗到我院办理现场立案手续,并在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逾期网上申

请将被驳回。 网上立案后,因系统原因,相关信息法院于次日收到,请不要在网上立案的当日来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法院管辖的案件将被驳回。

网上预立案的当事人在获得法院“可以立案”的答复后,在七日内,带齐与网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复的法院的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 立案庭对当事人带来的申请立案材料与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经审查确认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立案手续。

网上立案之后,下一步应当去法院现场立案,缴纳诉讼费,领取立案通知书。网上是可以预立案,但是没有网络起诉的途径,必须由本人携带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庭去立案。网上预立案流程:

1、诉讼当事人成功注册后,凭注册帐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预立案系统,提交各种立案材料的扫描件,并查看预立案答复情况。

2、法院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网上预立案系统作出答复。对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可以立案”,并告知当事人诉讼费金额因申请立案材料欠缺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不属本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告知不予受理弄虚作假或与立案无关的申请直接予以删除,不予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