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是指以企业行业为对象或者税法规定的一定征收范围的税率。具体来说,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税率,适用的特定商品的税率。因此,计算商品的应纳税额应按使用税率计算。国家就按照这个适用税率来计算应纳税额并进行征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享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

1、如果税率为3%或5%:如果在某一规定或简单方法中使用其特定的应税行为,则征收率为3%。如果其目的是销售房地产,合理合法地租赁土地使用权,征收率为5%;

2、税率为10%或9%:对于购买农产品扣除进项税的一般纳税人,购买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的农产品,税率为10%,一般用途为9%;

3、税率为6%、9%、13%:对于参与营改增项目的一般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的税率为13%,从事电信等服务的税率为6%,交通等服务的税率为9%;

4、税率为9%或13%的情况:购买进口货物的税率为13%,购买大米等农产品或其他国务院规定的产品的税率为9%。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