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骚扰罪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1、写恐吓信或是用其他法子要挟他人生命安全的;2、侮辱他人或者编造事实造谣他人的;3、假造事实污蔑别人,意图使别人受到法令追究;4、屡次发送侮辱或威胁信息,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的;5、窥看、偷听或散布别人隐私的。有上面行经之一的,拘留5天或罚五百以下;情况严重的,拘留5到10天,并罚款。

我国没有骚扰罪,只有当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诽谤他人、诬告陷害他人、威胁殴打他人及其近亲属、发送淫秽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时候,予以立案。如催收非法债务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