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油烟排放哪个部门管
饭店油烟排放归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履行饭店餐饮油烟污染的日常监管和散煤燃烧污染的日常监管及处罚职责。城管部门的执法范围包括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行政处罚权。大气污染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的,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据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油烟污染属于执法局查处范围,市民若有这方面的投诉可拨打96310。但目前执法局监察大队在查处时,还需环保方面在设备、人员上的协助,所以处理起来需要一定衔接时间。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市民遇到油烟问题,环保、城管、工商三个职能部门都可投诉,如果饭店没有办过环境方面的许可证,找工商局应该是最有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