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官职业学院的办学规模
公安系简介
公安系于2008年8月在原治安系、侦查系的基础上合并组建成立,属处级建制。下设三个教研室,即侦查教研室、治安管理教研室、公安基础业务教研室;非编制业务管理机构两个,即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和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民警心理服务中心。副院长耿庆山同志兼任系主任,张迁宁、赵云同志为系副主任。
公安系现开设治安管理、侦查、刑事技术、安全保卫、交通管理等5个专业,承担着全省公安、政法专门人才学历教育和在职民警培训双重任务。现有治安管理、侦查2个省级示范专业,治安管理、侦查2个省级教学团队,《治安案件查处》一门省级精品课程,《犯罪现场勘查》、《户政与人口管理》等4门院级精品课程。2010年,公安专业4门课程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力争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建成10门院级、5门省级、2门国家级公安类专业精品课程;在 “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培养公安专业创新教学科研骨干2名。
经过10年的建设和发展,公安系教师队伍得到了不断壮大和发展,当前已形成了老中青结合、双语教学兼备的优势和特色。现有专兼职教师40人,其中,专任教师28人,兼职教师12人。专、兼任教师中,教授2人,副教授9人,讲师13人,助教11人,教员5人;有法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8人,本科学历32人。此外,各专业还聘请了十余名省内著名学者、专家、客座教授和兼职教官。教师中省级高校教学名师1名、省级优秀教师1名、省级骨干教师6名、院级优秀教师4名、院级骨干教师名11名、公安专业带头人5名、双师素质型教师20名。
如今,公安系在院党委、院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体教师紧紧围绕公安部“三项建设”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加强和改进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全体教师齐心协力、认真负责、稳步发展、迎难而上,充分发挥并忠实履行三大职能,把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全省经济发展作为公安教育工作第一要务,全身投入公安教育改革发展之中,为青海公安教育事业不懈奋斗! 刑事科学技术
刑事科学技术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收集、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物证,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祖国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刑事犯罪形势趋于严重,犯罪活动日趋科技化、智能化,随着法制建设的加强和完善,对诉讼证据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面对当前和未来的刑事犯罪的态势,为了有力地打击各种犯罪,必须大力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建设,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刑事技术专门人才,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的重任,为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培养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熟悉中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在公安、司法部门从事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
培养熟悉中国公安工作方针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刑技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在公安部门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刑事科学技术导论、犯罪现场勘查、痕迹检验学、文件检验学、刑事影像学、法医学、刑事化验学。
主干学科:
法学、公安学、物理学、化学、物证技术学、法医学
培养对象:
全日制三年高职生,招收高中毕业生
法律事务
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和应用技能,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二、专业核心能力:法律服务技能。
三、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
法律原理与技术、宪法、刑法原理与实务、民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概论、行政法原理与实务、诉讼原理、诉讼实务、证据原理与实务、法律论辩、法律文书、调解原理与实务等核心课程;案例解析、调解业务训练、法律文书制作、模拟法庭、法律服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
四、相近专业:社区法律服务、公证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等。
五、其他:2005年度招收高中毕业生160人,学制三年。
治安管理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警察技能强,富有创新精神,能胜任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基本素质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思想觉悟,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具有实事求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精神;养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的组织纪律观念;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事公安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写和阅读能力,通过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操作技能,通过计算机相关等级考试;通过国家公务员能力测试,达到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要求;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水平力争达到普通话测试三级甲等的标准。
(三)、法律素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基本理论,具有牢固的法制观念和较强的法律意识;掌握犯罪构成理论及我国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掌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公安执法水平;具有较强的正确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公安工作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警体素质: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掌握游泳、攀登、越障、驾驶、射击、擒拿格斗、警察战术等警体技能,能适应公安实战的需要。
(五)、专业素质:
掌握中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专业必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能力和处理各种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及一般治安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快适应公安基层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学制:
2005年度招收五年制(初中起点)治安管理专业高职生50名。
刑事侦查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警察技能强,富有创新精神,能适任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需要的实战应用型专门人才。基本素质要求是:
(一)、政治思想素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政治思想觉悟;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实事求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的精神;养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的组织纪律观念;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从事公安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相应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写和阅读能力,通过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操作技能,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要求,通过国家公务员能力测试;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水平力争达到普通话测试三级甲等水平。
(三)、法律素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牢固的法制观念;掌握犯罪构成理论及我国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掌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公安执法水平。
(四)、警体素质: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和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掌握游泳、驾驶、攀登、越障、射击、擒拿格斗、警察战术等警体技能,能适应公安实战的需要。
(五)、专业素质:掌握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专业必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刑事侦查工作的程序、措施、手段和方法,初步掌握勘查犯罪现场和鉴别犯罪痕迹的技术,具有获取、鉴别和运用刑事情报的能力,具有对各类刑事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并能熟练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和方法进行案件侦查的能力,具备较快适应公安基层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学制:2005年度招收五年制高职生(初中起点)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