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代理公司替公司垫资金进行验资,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这其实是一种抽逃出资的行为。现在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但在民事诉讼业务中,如果可以证明被告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的话,那么我们仍然有权要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在其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验资程序是注册公司的必经程序,所以在市场上就出现了许多以垫资形式注册公司的行为,即在注册公司时先使用垫资方资金通过验资程序,等验完资之后再将钱回转给垫资方,而后支付垫资方手续费即可。这其实是一种抽逃出资的行为,在2014年3月1日之前,这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在2014年3月1日后,除特定行业外,抽逃出资已经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虽然现在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了,但在民事诉讼业务中,如果可以证明被告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的话,那么我们仍然有权要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在其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垫资方肯定不会在帮助公司股东完成验资后就赤裸裸的直接将注册资本抽逃出来,而是会经过一番“包装设计”,从而即达到将资金抽离回来的目的,同时在账目上看起来又像是一笔合法的资金往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