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公文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法律渊源一般都是指规范的效力渊源; 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这些非正式的法律渊源(法学理论、外国法、国际法、风俗习惯、国家政策等),在没有正式法律依据可以适用时,就可以作为裁判依据,具有了一些法律效力; 当然这主要是在民商事领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