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企业的总经理兼法人代表,在企业内没有股份,只是打工的,请问我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亏损公司的高管,企业破产后,再担任高管就有限制了吧。三年内不能再担任高管(见附条文)。
如果公司守法经营,资金链断裂,则你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只是一个经营管理责任而已。
如果公司资金链断裂是股东等非法套取现金等形成,则高管肯定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这个要视具体违法事实而定了。
不过,个人对公司债务是不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除非这个债务本来就属于你个人,你把它搞公司头上去了。
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