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和法律义务如下:
1、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主要权利:
(1)有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个人干涉的权利;
(2)有查阅案卷、了解案情的权利;
(3)有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能信的权利;
(4)有经许可或同意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与取证的权利;
(5)有申请延期审理的权利;
(6)法庭调查时有发问的权利;
(7)有对证人、证言询问、质证和对证据提出异议的权利;
(8)有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
(9)有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
(10)有拒绝辩护的权利;
(11)经被告人同意,有代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权利;
(12)有控告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行为的,辩护律师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3)有获得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抗诉书副本、自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副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副本等各种诉讼文书副本的权利;
(14)有在开庭前3天得到出庭辩护通知书的权利;
(15)在侦查阶段有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权利;
(16)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向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权利;
(17)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18)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2、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义务:
(1)律师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师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2)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据,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漏;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要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则;
(6)律师要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7)律师在庭审中要尊重司法工作人员,维护公安、司法机关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