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开发商不给办理房产证的案件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在50-100元左右。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的规定,对于涉及财产案件的诉讼请求的诉讼费是按比例缴纳的。但对于其他非财产性诉讼请求的诉讼费,是按照按件收费的。由于起诉房地产公司办理房产证这样的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只是涉及合同条款的履行和违约,因此符合国务院签署的诉讼费缴纳办法规定中规定其他非财产性案件,每件交纳50~100元的范围,因此如果想起诉房地产公司办理房产证,诉讼费要向法院缴纳50~100元。
以江苏省某判决为例,原告以:涉案房屋系x房地产公司建造,且登报向社会不特定多人公开销售,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商品房要件;x房地产公司并未在合同中表明土地为工业用地,有故意隐瞒之嫌,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同中“职工宿舍”只能表明房屋使用功能,无法推论出土地的性质问题;签订合同时,x房地产公司多次保证一两年内办证,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房屋的价款已经涵盖了所有费用,再需缴纳的也只是一些工本费、印花税等费用;被上诉人已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证(大产权证),具备分户办证条件,请求法院要求办理房产证,法院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负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