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摩托车上牌规定

法律分析:摩托车禁止上牌范围:太仓市东至常胜路、南至滨河路、西至204国道、北至天津路。(以本市居民实际户口所在地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