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规定的员工福利有哪些
劳动法中规定的员工福利分为法定福利和企业福利,法定福利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带薪年休假。“三期”相应的假期,法定节假日、停工留薪期和医疗期;企业福利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的效益自主决定的,法律不做统一要求。
法律分析
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其他的福利待遇是公司给的,不是国家规定的。员工福利属于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当中的一部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企业都是应该保障各个员工的福利待遇的。基本月薪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综合补贴对员工生活方面基本需要的现金支持。年终奖金农历新年之前发放,使员工过一个富足的新年。销售奖金市场人员在完成销售任务后的奖励。奖励计划给予对公司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的奖励。医疗保险参加社会统筹福利保险及大病保险。退休金计划积极参加社会养老统筹计划,为员工提供晚年生活保障。其他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出差意外保险等多种项目,关心员工的每时每刻的安全。休假制度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充分休息,在法定假日之外,还有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