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行动人协议与投票权委托有何不同
一致行动协议和股东委托投票均属于委托代理行为的广泛范围,委托人承担民事后果,并通过代理的代理行为接受表决结果。
它们之间的区别是。 一致行动协议的授权期限更长,股东会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临时的。
取消上市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与未上市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也有区别。 例如,如果要发布上市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则可以单方面发布取消通知。但是上市公司的协议解除,却有公告披露等必要手续。
扩展资料
其他控股方式:
1、有限合伙持股
创始人担任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GP),其他股东为有限合伙人(LP),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Lp不参与企业管理,从而达到创始人控制合伙企业、进而扩至公司的目的。
2、境外架构中的"AB股计划"
如果公司使用境外架构,可以用AB股计划,及实行"同股不同权"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与B序列普通股,其中A股由机构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股由创业团队持有,两者设立不同的投票权。
注:国内的科创板,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企业允许在上市前设置AB股(特别表决权),上市后不允许设置。
3、创始人一票否决权
当创始人的股权低于50%时,股东会层面决定会给创始人一些否定全,主要针对一些重大事项而设置,如合并、分立、解散、融资或上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