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场所必须配备aed

那么哪些场所需要配AED?

学校、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地铁站、医疗机构、体育场馆、大型超市、百货商场、影剧院、游乐场等人口密集、流动量大的场所及高危人群家庭需要配置AED及相关应急设备。

在配置AED时也要考虑人口密度、人口流量、分布距离等影响因素,要以第一目击者能够在3~5分钟之内获取AED并感到患者身边为原则。

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要实现直线距离100米范围内配置1台AED。

普及AED对社会文明进程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虽然我国在AED的实施及普及方面均起步较晚,现有的AED数目、公众急救普及率难以和一些发达国家比肩,但在国家经济水平提高和“健康中国2030战略”大背景的推动之下,段逐步推广AED,从而让更多单位、机构、公众都能参与到社会大急救的体系中来。

为什么要设置aed?

患者发生心脏骤停时,抢救非常重要,抢救时间每延迟1min,其生存率会降低7%~10%。而心脏骤停多发生在院外的公***场所,其高发地点主要有公***运动场所、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大型购物中心和工厂等。

因此,院外心脏骤停的抢救对于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非常重要。2015年美国心脏协会提出的生存链中强调,早期呼救、早期实施高质量的心肺复苏、早期进行自动体外除颤器除颤等急救措施对提高患者的存活率十分重要。

对于AED的配置密度可以按照“每10万人配置100~200台AED”的原则。但是我国公***场所急救资源的配置数量较少,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根据统计,平均每10万人中美国拥有700台AED,日本拥有276台;而我国每十万人中,深圳17.5台,海口13台、浦东新区11台。

总结:我们要支持在交通枢纽、公***文化设施、行政服务中心、风景旅游区、校园、社区、养老机构等配备500台AED,并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法律依据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第一条提出,完善公***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指出,公***场所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可见,提高公***场所急救服务水平,不仅是道德的呼唤,更是法治的要求。公***场所标配AED,需要法律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