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名公务员因执行领导指令获刑,具体是什么情况?
河南2名公务员因为执行领导错误指令获刑,具体是什么情况?
这事说来话长,几年前,河南永城市委为了解决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平衡各方利益,市委领导开会研究决定,允许开发商在楼盘顶部加盖楼层 ,以增加面积,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指令。会议纪要下发后,时任中***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党组书记、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的夏明旭,和时任永城市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用地规划股股长刘予永,接到会议纪要后,没有进一步征求市委意见,直接为开发商违规加盖楼层办理了许可证。
开发商在在建楼盘上增加建筑面积,获得不菲收益,但业主却没办法按正规流程办理房产证。案发后,法院一审判处夏明旭、刘予永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二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经法院二次审理,维持原判。原因是二人作为规划单位的主要领导,深知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程序等相关规定。可二人明知有错,仍然执行错误指令,致使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存在明显过错。
按照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不得以政府?会议纪要?等形式代替规定程序调整容积率。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不能以?会议纪要?形式代替法律程序调整容积率。这么明显的错误还闭着眼执行领导指令,受处罚是情理之中的。
大家也许会提出疑问,上级领导指令错了,下级不照做得罪领导,照做又要背锅,那下级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条相关规定,公务员执行上级命令,在明知指令错误的情况下,可以向上级领导请示确认,如果上级领导不改变决定,执行后果由上级领导承担。不确认直接执行错误命令,执行后果由公务员承担。其实,不光是公务员可以依据该条款保护自己,职场中,遇到上级错误命令,也可以借鉴该条款,请示领导,取得证据,从而保护自己。